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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主题: 范老师有效躲避赈灾,构成对社会抢救资源的大量节省,如果人人如此,灾后抢救会减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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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老师有效躲避赈灾,构成对社会抢救资源的大量节省,如果人人如此,灾后抢救会减少很多。 (点击:192) 
    过客评论 2008-05-30 17:17:30 发表于搜狐房产-业内论坛


课堂上教师,在民事上是否构成对未成年孩子的临时监护受托,这事不好说。我个人持否定说。范老师有效躲避赈灾,构成对社会抢救资源的大量节省,如果人人如此,灾后抢救会减少很多。客观讲,相信范老师比当场吓坏愕然而不知所措、其后又拉拉扯扯、跌跌撞撞带学生往外跑的老师,挽救效果上并不差。他当即大喊往外跑,带动了学生毫不犹豫跟风跑,无人因为此时顾及体面和纪律而伤及性命,这还是值得肯定的。
2008-05-30 17: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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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这种人其实很多,也没啥,当然洋洋得意地说出来的人很少,因为人一般都有羞耻心。但是肯定不适合干教师这个行业,这是职业特点要求的。就像在部队里,如果在前线临阵脱逃,是可以立刻枪毙的,也是职业特点。他可以干点别的职业。 (点击:32) 
    过客评论 2008-05-30 18:57:50 发表于搜狐房产-业内论坛

(无正文)
2008-05-30 18: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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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你这种人体会不到范美忠老师人性的坦荡和人格独立不愿受侮辱的尊严。其实,范美忠同志有什么错?! (点击:35) 
    过客评论 2008-05-30 23:37:26 发表于搜狐房产-业内论坛

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这么做且做了,但没有几多人敢于面对公众展现真实的灵魂。所以,相信范美忠写下那些话时,是需要付出勇气和真诚的!他不该被如此不公正对待。
2008-05-30 23: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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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他只是想通过给自己的行为正名来摆脱心理压力和自责而已。别说得那么神圣了。 (点击:30) 
    过客评论 2008-05-31 17:17:37 发表于搜狐房产-业内论坛

(无正文)
2008-05-31 17: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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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就像第一次当小偷,第一次抢劫,诈骗,卖身等等的人,都有此过程。要么彻底改变自己,所谓浪子回头,要么彻底认为自己做的事情很正常、合理,也能消除今后的心理疾病。这种人我见得多了。范老师如此说不过是想继续维持自己在自己心中的形象。 (点击:28) 
    过客评论 2008-05-31 17:35:44 发表于搜狐房产-业内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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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31 17: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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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胡说八道!实际情况是:范老师的班级学生,因为老师先跑了,结果孩子们全吓傻了,没有一个跑出来!!!如果当时老师能够哪怕招呼学生一下,也不至于一个都没跑出来。就是因为楼没塌,因此才没人受伤。 (点击:22) 
    过客评论 2008-05-31 18:08:46 发表于搜狐房产-业内论坛

(无正文)
2008-05-31 18: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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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劝你在网上看看当地家长留言吧! 恐怕胡说八道的恰恰是你! (点击:25) 
    过客评论 2008-05-31 22:14:58 发表于搜狐房产-业内论坛

恐怕胡说八道的恰恰是你!学校没倒是真的,但范老师班级学生没有犹豫跟着就跑首先出了楼,也是真的。不要为了摸黑一个羔羊就如此下作!


劝你在网上看看当地家长留言吧!
2008-05-31 22: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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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回复:你审视他人行为的角度充满怨毒龌龊,范忠美老师何罪之有? (点击:30) 
    过客评论 2008-05-31 22:23:49 发表于搜狐房产-业内论坛

法无明文不为罪!这是无须证明的社会人文公理!否则,今天说虽然法律没有规定,但推定范忠美老师没有先去救学生有罪;明天,任何一个公民都可以在守法状态下突然因为莫须有罪名加身身陷囹圄......试问,这是进步还是倒退?!所以,为范美忠老师正名,关系到法制的唯一与可信,关系到所有公民的人身自由与安全神圣不可侵犯!关系到整个社会的人文进步和全面公正地体现出以人为本的社会价值取向!
2008-05-31 22: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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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回复:你这种人体会不到范美忠老师人性的坦荡和人格独立不愿受侮辱的尊严。其实,范美忠同志有什么错?! (点击:29) 
    过客评论 2008-06-01 10:43:36 发表于搜狐房产-业内论坛

想到自己能比范同志做得更好吗?想到自己够得上范同志的水准吗(为学为师为人等)?
我就觉得:许多人其实是没资格评论这位范同志的.
因此我沉默.
甚至我内疚.
2008-06-01 10: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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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同意楼主意见。楼主看到了很多人的灵魂。 (点击:26) 
    过客评论 2008-06-01 13:04:09 发表于搜狐房产-业内论坛

建议置顶!
2008-06-01 13: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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