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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每一个在北京合作建房处登记的人都收到了同一条短信。
“您好!这里是合作盖楼于凌罡办公室,根据排队情况,您可以去金运大厦中信银行验资,特此通知。根据验资情况决定顺序。”短信如此写道。
这对于焦急等待了一个多月的“花园路25号”项目的集资建房报名者来说,无疑是一针强心剂,让几乎已经放弃等待的报名者看到了一线希望。
早在11月22日,北京首个发起合作建房的倡导者于凌罡就告诉记者,他们已经瞄准海淀区花园路25号地块。
由于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地块大小合适等优势,花园路25号迅速得到了众多响应。
此消息公布两天之后,记者电话采访于凌罡的合作建房报名处。
据悉,目前已有230多人报名,19.4万平房米地上住宅面积已全部登记完毕,登记资金达4000多万元。
但登记结束以后,由于此块土地迟迟未能上市,“花园路25号”整个项目就石沉大海。
而此次开始验资的消息被大多数报名者看作是“花园路25号”土地将要进行“招拍挂”的信号,北京合作建房的参与者又将开始等待一个奇迹。
而按照先前的项目运作计划书中规定,此次合作者将按登记面积,在指定银行(中信银行朝阳支行)存入个人存款,按每平方米2000元的标准,存款验资的时间为两周,持续到2007年1月15日。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刘维新认为,个人集资建房或者合作建房是一个松散的组织,对如此巨额的资金监管,将存在很大的漏洞,在操作层面上很难得到合理解决。
近来杭州集资建房遭遇资金监管方临阵退却、恒丰银行杭州分行宣布不负责账户监管的事实似乎也证实了这一看法。
而对此前媒体报道称温州个人集资建房涉嫌违规事件,刘维新表示,这证明了社会和政府对个人集资建房仍有顾虑。
然而,于凌罡表示,资金监管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
“目前来说,采取信托制是最安全的。”他说。
于凌罡表示,如果此次竞买地块成功,会采用信托制,请中信信托用1000万元资金注册项目公司,向政府支付地价款,并在20日内,结清地价款。
据悉,国金管理公司将负责项目设计和施工招标,并负责控制项目的进度、品质和预算。
但“非法预售”的法律质疑始终困扰着合作建房者。
根据房地产业有关规定,商品房如果定向销售,将违反必须网上公开销售的原则。
业内人士认为,合作建房者们并不具备国家规定的房地产项目开发资质。
“我们并没有禁止合作建房的法律条款存在,起码北京目前没有。”北京市律师协会物权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蔡耀忠律师认为,合作建房在法律上是成立的。
蔡耀忠进一步解释:“合作建房采用的是信托制度,在法律意义上算不上‘非法预售’,甚至不是‘销售’。”
蔡耀忠表示,合作建房者与项目开发公司是委托代建关系,造的房子产权属于合作建房人,根本没有销售环节,只存在房屋的分配问题。
“至于合作建房者将来如何拿到房屋的产权等细节问题,则属于技术层面的问题,不是不可以解决。”于凌罡说。
于凌罡认为,缺少适合的土地仍是目前北京个人集资建房最关键的问题。
“花园路项目也迟迟没有动静,也是因为土地一直没有投入市场。”他说。
“但我们对花园路25号项目依然乐观,目前已经筹集到了5000万元左右的资金,只等待土地的正式上市。”于凌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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