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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出资买房但只署男方名,分手后男方只想给女方其当时出的钱,女方抗议
“我是房主,不是债主!”
“两年前我们为了结婚而买房,钱大部分是我家出的;现在两个人分手了,房子却怎么也扯不清楚了!”昨日,Q友“水瓶心”通过商报QQ100059911,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烦恼。她说:“当初买房子的价钱和现在的市场价格相差不少,但前男友却只肯按照当初的价钱跟我‘结算’。我这个哑巴亏吃得够大的,亏就亏在买房时只写了前男友一个人的名字。”
买房准备结婚
共同出资却只写男方名字
“水瓶心”和前男友是大学同学,毕业后,两个人按照先前的约定一起留在这座城市工作。工作一年后,两个人便有了结婚的打算,也计划着买房。
可是,前男友家庭经济条件比较一般,很难拿出买房的钱。而“水瓶心”是独生女,家庭经济条件相对好一些。双方经过商量,决定买房,首期款由双方家庭各负担一半,之后再由两个年轻人共同偿还按揭款。但考虑到男方家的实际情况,“水瓶心”说服了父母,由她们家先支付2/3的首期款,等男方家里经济好转,再返还1/3的首期款。
经过一番周折,房子的事终于定下来了。但由于户口的原因,买房时,只写了男方一人的名字。“水瓶心”告诉记者,当时自己也有一些顾虑,身边的朋友也提醒她,不要太掉以轻心,毕竟买房的钱,女方家出了大头,只写男方的名字不太妥当。但“水瓶心”说:“既然都要结婚了,我就要给对方足够的信任,不管写谁的名字,反正婚后也是共同财产,都一样。”
分手后想卖房
男友只承认向女方借了钱
可是,有时候事情往往不尽如人意,买房后的一年内,“水瓶心”和前男友的感情出现了问题,有一回,前男友大动肝火时还对“水瓶心”动了手。经过深思熟虑后,“水瓶心”提出分手,没想到前男友很快就答应了。
如果处理共同购买的房子是两个人分手后的重点,伤心之余,“水瓶心”觉得应该拿回自己应得的,按照现在的市场价值,和前男友平均分割房屋财产。可是令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她提出这个要求时,前男友和他的父母竟然不同意。
前男友的说法是,既然当初买房有一部分钱是向她家借的,如今,只需要把借的钱归还给她就够了,至于房子,从头到尾都属于男方一个人的。“水瓶心”顿时傻了:“明明是两个人共同买的房子,怎么能说是他自己一个人买的呢?我可不是借钱给他买房的债主啊!”
根据“水瓶心”自己的估算,当初买房的价格和现在的市场价格至少相差50万元。她说:“他现在把房子卖掉,净赚50万元,把当初我们家出的钱还了,还有一部分盈余。我现在手上无凭无据,他一口咬定只是向我借钱买房,而不是共同买房,我也没有什么办法。”
律师提醒:
共同买房最好署两人名字
关于“水瓶心”的问题,记者咨询了福建金海湾( 查看地图)律师事务所的郑志宁律师。郑律师表示,碰到这种情况,女方要求按照目前的市场价值共同分割房产是合理的。但鉴于“水瓶心”和前男友共同购买的房屋合同上只有男方的名字,女方就要举证对于该房屋享有共有权,这样的举证,是有一定难度的。如果女方无法举证,一般很难拿到属于自己的那份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有与双方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证明,比如购买房屋时的导购员等,但人证的证据效力比较低。
郑律师建议要买房结婚的年轻朋友:在房屋购买合同中最好是同时体现两个人的名字,如果因为某些原因,只署一个人的名字时,双方也最好私下签订一份协议,对所购买房屋的权属情况做明确约定。 >>浏览更多房地产热点新闻,了解更多楼盘资料,请点击进入焦点房地产网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