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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关注:深圳经济适用房,能否解决低收入住房
搜狐房产 house.sohu.com 2007年09月06日09:38 焦点房地产网 发表评论
王克娟

直播现场!
  深圳市在1989年率先提出:深圳市住宅局代表政府建设微利房,以成本价向居民出售。住宅局可获微利,以弥补建设福利房的亏损。它实际上是一种成本房。深圳市每年约供应福利房2000余套,微利房7000余套。1997年微利房价格为2500-3500元/平方米,福利房价格约为1000元/平方米。福利房即相当于我们后来说的经济适用房。

  点击进入论坛提问>>>>

  随之,一系列“经济适用房”应运而生:桃源村、益田村、深云村、侨香村等,事隔几年,这些经济房到底谁在居住?居住情况如何?深圳经济适用房是否真正解决了深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

  有人说,深圳经济适用房,眼下成为公务员炒房的目标?经济适用房究竟应该谁来居住?绝大多数普通老百姓的住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2007年9月5日,搜狐网、焦点房地产网“焦点关注”栏目将邀请深圳地产专家、资深业内人士、焦点名博做客焦点房地产网,就目前深圳经济适用房、福利性住房、微利房现象进行探讨,寻求发展之路。

  ■主  题:深圳经济适用房,公务员的天堂!?

  ■直播时间:2007年9月5日(周三)14:30-15:30,直播时长1小时

  ■直播地点:搜狐直播室(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深圳国际商会中心3011)

  ■联系电话:0755-88315080 -112“焦点房谈栏目组”

  ■现场嘉宾杨大谷(图腾镜) 深圳市兰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裁

         余绍元 之平管理执行总裁

         李钊 深圳物业管理进修学院教授

         余道安 焦点网友

         刘先生 焦点网友

  直播实录:

  【王克娟】焦点关注、关注楼市焦点,与业界精英在线网谈热点话题,追击时事。亲爱的搜狐网、焦点网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准时守侯焦点关注,我是主持人王克娟。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一下今天到场的各位嘉宾,他们是:

  深圳市兰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裁杨大谷(图腾镜)先生

  之平物业管理公司执行总裁余绍元先生

深圳物业管理进修学院教授李钊先生
  深圳物业管理进修学院教授李钊老师

  我们的业主代表余道安先生

  业主代表刘先生 

  【王克娟】今天我们大家要讨论的话题是经济适用房(确切得说叫政策性保障住房),是否能够满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第一个问题从经济适用房的现状讲起,刚和李老师私下探讨了一下,他对经济适用房的的来龙去脉都比较清楚。请他先讲一下。

  【李 钊】深圳原来没有经济适用房的概念,这几年是国家提出经济适用房,深圳才顺应国家的提法,才把过去的提法改了,深圳原来的房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叫福利房,是给公务员的,另外一种叫做微利房,主要对象是给事业单位和归国留学人员创业的。和政策保障的一些人员提供保障的房子。微利房过去的要求也比较苛刻,福利房很容易拿到,但是微利房要拿到的话,可以说是比较难,因为要打分、排队。

  所以深圳一直没有经济适用房,福利房应该说维持了很长时间。事实上国务院从98年下半年就提出停止实物分房,也就是说不能做给公务员分福利房,但是深圳执行这个政策可能退后了几年。虽然说早就应该执行这个政策,但是深圳在执行中还是打了一些“埋伏”,没有完全彻底地从98年下半年就停止福利房。

  微利房一直都延续着,只不过现在把微利房改成了“经济适用房”。

  【王克娟】换了一个名字。

  【李 钊】实际上就是之前的微利房。微利房、福利房,都应该叫政策性住房。福利房、微利房的所有权都是不完全的。我记得10多年前我就提出这个概念,我在讲物业法规的时候讲到业主的概念,什么叫业主?物业管理费由谁交等?涉及这个概念的时候就涉及到所有权的问题,是不是完全所权,比如商品房就是完全所以权。有使用、占有、处分权。尤其是处分权,有了这个处分权,就是有了完全所有权。商品房可以上市、可以买卖。经济适用房是没有完全处分权的。所以你不能随意上市交易。你必须要把绿本换成红本,你才能交易。所以经济适用房也好、微利房也好、过去都是绿本,不是红本。产权证就有区分。所以绿本是不完全的所有权。现在国家把它叫“限制产权”。实际限制就是限制处分权。所有权和处分权限制了,就是限制了产权。现在提出限制产权就是从这儿提出的。这个概念我们早在10多年前就提出了。

  【王克娟】李老师说,经济适用房是不完全处分权的房子。刘先生,听说您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你买的时候是什么本?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

焦点网友、业主代表刘先生
  【刘先生】我买的时候是已经把绿本转成红本了。准确说,他是买的微利房,不是福利房,他们是以市场价格的50%的买到的。他是10年前买的,他在里面住了10年,已经把纯绿本转成了红本。我正想问李老师,他是在什么条件下把绿本转成红本?

  【李 钊】把绿本转成红本一般有时间限制,好象是五年以后。一般绿本转成红本,要到房产局办理有关的手续,对有些人有一些优惠的条件。还有要补办地价。因为微利房和福利房都是地价没有补交的。所以这个房子不能直接上市交易。红本才能直接上市交易。你原来是微利房、福利房或者经济适用房,现在从别人手里买来的时候这个房屋已经变成了商品房了。因为它的产权证是红本的。如果是国土局过户的红本的时候,你的房屋的性质已经不再叫经济适用房了,已经叫商品房了。这次的话题里面有“经济适用房是公务员的天堂!”?为什么?就是他们住了几年之后,象征性地补一点地价,或者是获得一些政策上的优惠,就可以把它很容易的变成商品房,然后他就可以用高昂的价格卖出去。

  【刘先生】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他拿到绿本的时候,只需要五年的时间就可以变成红本?

  【李 钊】对。所以你的房屋已经是商品房了,不再是经济适用房了。

  【王克娟】下面进入我们现讨论的话题,经济适用房在深圳目前的现状究竟是怎么样的?

  【图腾镜】准确说,目前确实像李老师讲的,没有经济适用房,就是微利房和福利房。这两种房子离平民百姓离得比较远。大家都公认这一批的微利房和福利房的业主都是公务员或者是和政府有关联的人居住。所以真正的经济适用房是从“国八条”开始提,去年国内开始落实。出现了经济适用房的字眼。之前所谓的福利房和微利房不是百姓居住。如果要交易的话,也必须要改成红本才能进行市场交易。其他的交易都是非法的。因为他不是所有权的产权证。

  【李 钊】我插一下,绿本也是所有权,但是是不完全所有权。

深圳市兰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裁杨大谷(图腾镜)先生
  【图腾镜】目前深圳经济适用房严格讲还没有出现,还正在落实中。今年正好我参加了今年的博鳌论坛,郎咸平说了,土地应该是老百姓的,谁说是国家的。既然土地出让的时候国家拿了这么多钱,土地出让的费用在不断飙升。政府就应该有责任向低收入人群提供经济适用房的住宅。政府应该很坚定地解决这个问题。不能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卸到开发商身上,因为开发商是商人。他获取利润是无可厚非的。政府要解决低收入的住房,要通过资金或者土地来解决低收入人群的问题。改革开放20多年了,中国应该是解决“居着有其屋”的问题了。政府也意识到这一点,现在的网络非常畅通和对称。如果很多没有老百姓在网络里面不断怪政府和痛骂开发商的话,就会形成一个误区。事实上开发商既然是商人。它没有义务给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的问题。政府应该把出让土地的资金的百分之多少拿出来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现在政府只是让拿出供应套数的15%建经济适用房。但是具体资金的落实和到位政府没有规定。如果政府能够把15%的比例落定,资金再落实了,那么经济适用房的开发速度才会上来。如果落实不来的话,这个经济适用房也是一个空口白话。目前深圳所采取的土地出让政策15%是开发商建的,而不是政府建的。政府如果确实有财政划拨,把这个资金落实了,我相信这个经济适用房很快就能够落实。这个也是广大老百姓期待政府更快地出台、跟进这个措施。把这个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尽快出笼。

  【余绍元】我还是就这个问题谈,实际上深圳目前是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经济适用房的。因为深圳原来都是叫微利房和福利房。应该说从房屋的性质来看,目前最接近的是微利房最接近这个经济适用房。原来还有一个安居房。什么是经济适用房?首先要经济,还有实用。能够满足一定低收入人群的需要。实用就是要户型比较小,比较实用。所以最接近的应该是微利房,因为微利房也是按照这个做的,当时深圳推出微利房的时候,有资格购买微利房的人群和现在的经济适用房满足的人群有一定雷同的地方。过去要求微利房的购买者是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上,要成婚的等等。但是事实上当时买深圳微利房的一群人,不是这样的,过去深圳最大的微利房是桃源村。我过去是在桃源村进行管理的。这个小区住了上万户的居民,他们绝大部分都是买的微利房。当时房价比较低,好象不到2千元/平方米。里面居住了几类人。一类是类似事业单位的。有他们单位一起买的。还有一种是不盈利的一些单位。比如北大医院。

  【李 钊】也是属于事业单位,但是不是公务员。

  【余绍元】对。还有很多是企业的,就是企业报名帮助员工买回来的。

  【李 钊】企业主要有要科技企业、市政企业还有菜篮子企业。

之平物业管理公司执行总裁余绍元先生
  【余绍元】都是最限制的条件是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但是我们知道,这个东西很难界定。我知道我过去的一些朋友也买了,我经常开玩笑,你们的年收入肯定不止6万元了。但是这个东西只是需要单位的证明就可以了。这个6万元是一家的收入。

  【李 钊】这个条件当时容易达到,现在不容易达到了。

  【余绍元】达到不达到我们先不讨论,但是这个不好界定。从我们当时管理桃源村,从车辆数看,也是不少的。

  【李 钊】里面有事业单位的,一个是高科技的。高科技和事业单位是不需要界定工资在年收入6万元以下的。

  【余绍元】这个是微利房和经济适用房不一样的地方。经济适用房一定要从经济和施用的角度评判的。但是微利房是有政府支持高科技企业等方面的考虑。所以我说深圳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经济适用房。

  【李 钊】现在有了。现在把微利房去掉了。

  【余绍元】事业单位一刀切了。只是通过货币补贴了。

  【李 钊】我刚才讲了,福利房早就该取消了。从98年下半年就应该取消了。我把刚才杨总讲的问题再补充一下。刚才杨总讲到发展商的责任问题。我觉得有一个人讲:“发展上是为富人改房”。这个是对的。穷人的房子应该靠政府。比如香港、新加坡都提出“居者有其屋”。但是谁来达到这个目的呢?应该还是政府。而且作为房屋来说,我们现在说房价高有几个因素……

  【王克娟】李老师,这个话题是我们后来讨论的,刚才几位专家都提高深圳福利房和微利房过去的情况,都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人居住,但是历史已经过去了,不能改变了。唯一改变的是将来。深圳07年会推出6千套经济适用房,已经落实了4000套左右。对这样政府的行动我们想听听大家的看法,就是之后要解决的低保障的收入的人群,这些人应该怎么样界定?我想先听一下业主代表的意见,对将来的经济适用房有什么样的期待?

  【余道安】经济适用房、福利房、微利房以前对我来讲是很遥远的事情,认为自己没有机会享受这个。但是随着房价的攀升,用自己的能力买商品房的难度比较大,但是我们关注政府盖多少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我们还更迫切希望政府在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分配方式和模式上是否公平公正合理?它是否能够公开地在户籍人口中进行调查,哪些是富人?哪些是穷人?这个比较关键。同时我们希望深圳的房价不要影响来深圳的年轻人对深圳的梦想。

焦点网友余道安先生
  【王克娟】今年07年一年推出的经济适用房是6千套,但是大家知道深圳的人口有1300万,按3口一家的话,至少有430万家庭,每年才推出6千套。按照这样的速度建下去的话,我们要建几百年,甚至上千年才可以保证低收入的人群的住房。大家对这样的问题怎么样看?

  【余绍元】深圳每年商品房上市大概应该是在8万—10万套之间。所以你可以看出这个比例,经济适用房不到1/10。所以很难解决这个问题。中国在推出经济适用房应该重要是解决住的问题,而不是解决房子的问题。实际上国外有很多的先进经验,比如新加坡、香港,他们是在解决住的问题,他们的房子并不是用来卖的,是租的,是廉租房。是解决年轻人在前期创业的艰苦时期的居住问题。经济适用房的少得最大的成本是地价。只有建设的成本、税金、物业配套。作为商品的话,国家在控制的时候,等于自己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如果像新加坡一样,只出租,不卖的话,我想容易管理一些。比如像杨总讲的,你要15%的房子用作廉租房,但是你最终还是要拿去卖。香港也有一个经验,香港也有类似于交易的房子,他们专门有一个房屋协会。这个协会类似于内地的开发商,但是这个开发商是政府的。每年要开发房子,每年卖。但是不盈利。所有的利润不动,不上交,这个利润就用来维护过去开发的房子,在配套、修复方面派上用场。这些房屋协会的工作人员也不是公务员,有点类似于我们的事业单位。但是按照企业的方式运作。

  【李 钊】类似于行业协会。它也带有一定的慈善、公益的色彩。

  【余道安】以前了解了一部分,关于政府出让土地方面的情况,从01年到06年,不完全统计,政府在出让土地上,通过招牌挂的形式获得了500多亿人民币的收入。但是这部分收入政府也没有公开。到底拿了多少钱建了经济适用房和微利房,根本没有标准。我想这个也是造成深圳房价上涨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王克娟】刚才杨总也提到政府15%的捆绑其实是有一点强制性的,作为开发商,您认为经济适用房全是政府的责任还是有其他的方面?比如这个量永远是不够的。

  【图腾镜】从本质上讲,开发商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把房价做低去卖房子,这个应该是一个现象。这个是事实。我们要认清这个事实。刚才有一个主题,有一个业主代表说了,如何界定经济适用房的问题这个是本质的问题。过去经济适用房所有权都是和政府有关的。我们要从总结经验来界定什么人适合居住经济适用房。刚才这位业主代表,我估计第一批是轮不到他的的。因为目前深圳每年有50万的年轻人到深圳买房,他们买房的钱是父母的,这50万的人并不是缺经济适用房,他们有房子住。这个经济适用房是给没有房子住的人,我想第一个条件应该是已婚,或者是已婚5年以上。


嘉宾合影!

  【李 钊】现在好象是23岁以上。

  【图腾镜】刚才主持人也说了,这么多人需要房子,数量有限,我怎么样平衡呢?肯定有条件界定的。比如已婚5年以上等。

  【李 钊】现在是以23岁为标准来打分。

  【图腾镜】打分有什么用呢?谁买的房国土局一查就知道。你的银行存款不超过多少,你的夫妻双方在深圳没有买房的历史。在这样的特定的条件下,才有资格买经济适用房。我前两年和武汉的国土局的朋友聊天,他说武汉在界定有没有条件买经济适用房的人方面做得很好。他会有专门的人去调查,有一个综合的评定,然后在评定中,取高分,才会把适合的这部分人浮出水面。

  【李 钊】我刚才讲的是,现在设定的条件是23岁以上,按照每月打分,夫妻两都是23岁以下就是两分。并不是我说的。你刚才说的方法还是行得通的。因为社会调查队是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进行调查。这样你找关系、找什么东西,你可能根本摸不着边。好象我们这两年评文明城市一样。

  【图腾镜】这个条件设定,可以是已婚五年以上,银行存款不足多少,夫妻双方均无房。把条件设定之后,由社会调查队去调查比较好。

  【李 钊】比如每年供应的经济适用房非常少,这个数量怎么解决?我倒觉得,政府应该在土地上做文章。应该拿大量的土地来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政府没有能力建的话,应该采取拍卖的方式,把房屋让发展商建,然后政府再回购回来,再以政府的身份把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给社会。这样的话,经济适用房的数量才会大大增加。要不然的话,数量会越来越少。现在是政府的呼吁、社会的呼吁,好不容易才挤出了6千套。这个还是从牙缝里挤了6千。如果明年中央政府不呼吁的话,可能经济适用房会更少。为什么?政府没有把解决房价高作为它的职能。所以香港、新加坡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还有房屋署的房屋,包括余总讲的一些情况。为什么?因为他们的政府知道,我应该给老百姓办这些事。但是我们的政府还没有这个意识。为什么这几年我们经济适用房这么少,我们的老百姓没有房住呢?尤其是房价很高,主要是政府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发展商就是为富人盖房的,一般老百姓的房子就是应该由政府解决。那么政府就必须要从土地上做文章。我在网上看了一下经济适用房的位置,罗湖区没有一个。福田好象是象征性的有几百套。大量的经济适用房在宝安、龙岗、公明、龙华。我觉得城市中心的地首先应该满足经济适用房。发展商要建房除非是商业、零售业的建房。其他高档的房应该建到远处、建到郊区去。因为这些人都有车,他们希望住在郊区,清静、安全。现在是倒过来了。如果把经济适用房建在远的地方,老百姓整天上班要花多少时间?这个是不合理的。

  【王克娟】李老师的观点比较鲜明,您认为,穷人应该住在比较好的地方?

  【李 钊】对。穷人应该住在闹市区。

  【余道安】对。因为穷人的经济基础本来比较薄弱,如果住得远的话,会增加他的居住成本。而且如果住得远的话,信息也会闭塞,时间长了,就会形成类似“贫民窟”的地区了。

  【图腾镜】这个想法很好,但是政府是不可能实现让非常穷的人住在市中心。从中国五六十年的发展看是这样的。刚才提到在郊区购买大量的土地建经济适用房,这个是可行的。深圳现在6个区的地都很紧张。因为深圳土地的出让,是由省国土局里直接管的,市政府是定不了。当时我们也有这样的提议,现在惠州的地比较便宜,按照土地面积算,可能就是500—1000的价格不等。如果深圳市有钱的话,去拿1万亩、2万亩的地做经济适用房的话,是可行的,但是政府还是没有动。其实政府这个钱是出得起的,但是政府并没有这样做,他只是在出让土地里面挤。我感觉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的开发、推动的力度还是不够的。如果真的在郊外的某个区域,甚至是惠州。惠州的成本可能有点高,但是把交通问题解决好,也许大家并不把这个当回事。现在可以看到地铁的便利性。如果地铁弄得好的话,他上下班也不会花太多的时间。我比较支持李老师的说法,政府应该集中精力建经济适用房,这个比例应该达到15—20%以上。现在的比例不够。还有除了界定购买人之外,还有一个后续的交易问题。我认为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如果未来他赚了钱了,当夫妻两买了第一套房之后,这个经济适用房应该退给政府。政府可以按照市场的比例给一个浮动的价格。但是不能和市场的比例一样。这个完全由政府控制交易。如果一旦这个人买了商品房的,这个经济适用房要退给政府。

  【李 钊】你说的办法新加坡就实行了。这个小区永远就是租屋。你经济能力强了,你搬出去。政府回购。这个办法比较容易控制。

  【图腾镜】我上次碰到我的一个好朋友,她的老公是深圳人,她是香港人。这个男的是小老板,这个女的她妈在深圳住廉租房。老公赚钱之后,就把丈母娘带到深圳,然后丈母娘一回到香港的时候,房屋署的人就找到这个丈母娘了。让她把这个廉租房退出来了。所以说香港的这个系统非常完善。谁有住廉租房?谁没有住他们非常清楚。

  【李 钊】我们国家的房屋租赁管理条例里面也有规定。就是公有房屋闲置6个月以上租赁合同自动解除。但是这个规定没有落实,形同虚设。很多的廉租房,很多都是一年没有住或者是几年没有住。但是有几个人退了?没有几个。刚才讲到香港,新加坡也是一样的。你经济条件提升了,你再其他的房子有地方住了,对不起,你要把这个经济适用房退出来。

  【余绍元】刚才杨总和李老师从经济适用房的地的问题、管理的问题。我觉得现在我们的房屋在国内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商品房,还有是小产权房,就是原来单位、农村、城中村盖的房子。还有一种就是经济适用房。这些都是以房屋为主体的,都是有产权的。尽管经济适用房和小产权房不是完全产权的。但是我觉得政府应该大量建廉租房。这个比例要扩大。廉租房是没有产权的,就是解决住的问题,不是解决房子的问题。

  【李 钊】廉租房的数量要更大。

  【余绍元】现在的大学生都没有房子。过去我分到国有企业还有宿舍。就是说第四层廉租房和第三层经济适用房一个是要有,第二个要由政府主导、政府管理。你有钱之后,你买了商品房,你一定要退出经济适用房,但是我可以保证你有一定的升值。从城市发展的角度讲,中国的发展都是以中心区往周边辐射的,如果让经济适用房都建在中心区,不大可能。我觉得应该像香港,都是把配套、交通解决好。

  【李 钊】刚才余总讲的话,把地铁解决,然后建一个大的屋村。要么解决交通,要么就建在交通便利的地方。另外我觉得10—15%的比例还是低,你卖地的更多的钱应该去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尤其是廉租房的比较应该大力提高。我看现在国土资源局现在好象没怎么提廉租房的概念。今年只讲了经济适用房,没有讲廉租房。这个实际上是不对的。

  【余绍元】现在没有权威的数据核定,现在商品房、小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需求占了多少比例。但是从我身边的例子看,我觉得这个廉租房的需求非常大。去年我有一个朋友买了一套房,他是99年人大毕业的硕士生。在深圳的事业单位,是副处级干部。太太是律师,一家人的收入大概在30—40万。去年第一次买了房。8000多买的二手房。共120多万。我在想他是06年买的,我想这样的人,他无论是学历、社会地位、他的收入,在深圳排前几十名是可以的。所以用这个比例来算的话,深圳至少有30—40%的人应该是需要经济适用房的。还有很多是住在农民屋的这些群体,是经济适用房都没有办法解决的,就必须要廉租房来解决。

  【李 钊】现在没有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也是刚刚提出来,在这样的情况下,深圳的房价不断向上走。所以供求关系决定了这些问题。所以我觉得廉租房的数量应该多于经济适用房。

  【王克娟】刚才大家从房屋的供应量、从认购、分配,以及从分配之后的再分配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那么现在深圳的经济适用房应该何去何从?请大家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图腾镜】刚才争议的焦点是比例问题。这个是明白的事实。现在深圳的房价确实很高了,很多人买不起了。香港的廉租供应量是大于经济适用房的。希望中国的廉租房的建设能够有效、有序地像香港那样走。另外我感觉,无论是深圳的廉租房、商品房也好,应该很快地增加它的供应量。如果廉租房的供应量上不的话,那样经济适用房永远是一个问题。如果在批设经济适用房以后,应该把经济适用房的容积率提到10%以上。像刚才的业主代表,他这么年轻,应该住廉租房,结婚以后,应该住经济适用房。希望这个供应量越来越大。

  【余绍元】我希望政府应该丰富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在整个住房当中的比例关系。大量地推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首先是解决中低收入人群住的问题,然后才是解决房子的问题。另外在解决他们住的问题,怎么样解决他们的交通、配套、设施的问题。我觉得中国很多大部分的城市没有很成功的先例。当然新加坡和香港的经验是值得中国的很多城市学习和借鉴的。

  【李 钊】我觉得政府应该尽到自己的责任和职责。政府不能鼓励人人都买房。这个人人都买房也是不现实的。所以大量的廉租房应该加快建设。现在鼓励人人都买房,鼓励到最后,土地有限,不可能人人都拥有一套房。事实上没有一个国家人人都拥有一套房。这个是不现实,也不可能的。就像不能鼓励人人都买车一样。人人都买车的话,所以的道路都会变成停车场。所以政府在这个问题上应该意识到,政府应该建更多的廉租房,再建更多的经济适用房。来解决一般老百姓和贫苦老百姓的住房的出路。现在的高房价问题实际上都是政府没有尽到职责。实际上应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余道安】我首先觉得政府应该明确职能,首先要保证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政府每年要从土地出让金和税收中拿出一部分钱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第二点,政府在解决住房的问题上应该更多做详细的市场调查。有多少人没有房子?有多少人很贫穷?这个数字要和深圳的经济发展和工资收入水平相吻合。现在到底有多少穷人、到底有多少人没有房政府都不清楚。这样的话容易在老百姓中起到很强大的误解。第三点,在每个城市的发展过程中,政府要考虑怎么样把住房问题和城市的发展结合在一起。

  【刘先生】我刚才听了几位嘉宾的意见,我也是买了第一套住房。我现在谈谈自己的感受,微利房、福利房、经济适用房听得非常多,但是觉得和自己没有什么关系,遥不可及。我觉得政府要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话,应该真正用在低收入的人群上。我觉得政府应该增加对这些房子的分配的透明度。不然的话,我们这些人都很麻木了,觉得自己反正分不到。还有信息方面,进度方面,建了多少,分了多少,应该有一个清单。建得少没有关系,但是要公平、透明。

  【王克娟】还是希望分配能够公平公正公开。最重要还是量的增加,然后是分配工作的透明,以及再次分配的科学性。

  【李 钊】现在我们有大量的违章建筑。有些违章建筑是可以使用的,这种违章建筑不要一味地拆,可以采取没收的方法,把它变成廉租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把违章建筑发挥出合理的效应。拆的话,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造成经济环境的破坏,这个并不是好事。

  【王克娟】经济适用房的问题政府要真正解决的话,也不是一个梦。我们对将来的结果拭目以待,我们也希望、低收入人群、年轻人都有房住。今天的焦点关注就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嘉宾,谢谢一如继往关注我的网友,我们下次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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