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本月15日起至11月15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全市范围内受理2007年度城镇低收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贴息申请,借款人可持有关资料向当地公积金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申请,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贴息扩大试点会议上获悉的。
本次住房公积金借款人申请对象必须符合五个条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的自住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成员为三口及以下的家庭低于60平方米;四口及以上的家庭低于80平方米,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且在本市无其他自有产权的房屋。
申请人在申请前已按借款合同约定正常还贷1年以上,未发生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未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的行为。
申请人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今年为14003元)。
申请人或配偶在申请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或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3年以上;当申请人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今年为10502元)时,申请人或配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可缩短至1年,或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可缩短至2年。
申请人在申请日前应当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但由于申请人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重新就业的,或者是申请人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正常退休手续的,依旧可以申请。
同时,三县两区的申请人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申请时需要提供由申请人填写并经家庭有收入成员工作单位审核盖章的《湖州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贴息申请审批表》,家庭成员无工作单位或无收入来源的,由所居住社区或街道审核盖章;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授权银行按月扣划贷款本息的卡折;借款人或家庭成员在申请时未重新就业的,需提供《失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已办理退休的,需提供《退休证》。
申请受理后,市公积金中心和各县分中心及有关部门将进行审核,并于12月进行社会公示,统一分发。 >>浏览更多房地产热点新闻,了解更多楼盘资料,请点击进入焦点房地产网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