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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20年前,哈尔滨人均住房面积只有3.1平方米;到2010年,哈市人均住房面积将达到28平方米;到2020年,冰城人均住房面积将达到34平方米……日前,国家特许注册规划师、哈市城市规划局原局长张相汉在谈到20年间冰城住宅规划的巨变时,言简意赅地总结道:哈尔滨人的住房,从“不够住”、“住上房”已经发展到“住好房”的可喜态势。
“见缝插针”盖住房
哈尔滨的城市人口骤增与城市用地的矛盾集中体现在“一五”、“二五”时期和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这一时间段也是哈尔滨飞速发展的时期。从解放初到上世纪70年代末期,哈尔滨的住宅建设始终在“见缝插针”,新建住宅的主体以各大单位、厂矿为主,所盖住房以解决本厂、本单位的职工住房为主。与此同时,在文革期间,在既有住房,尤其是有历史和艺术价值建筑上和周边私建滥建住房的问题尤为突出,人为加大了建筑密度。这样一来,老城区固有的生态环境和绿化景观也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历史文化也遭到了一定程度的人为割裂。
尽管如此,依然不能满足人口增长的住房需求。到上世纪80年代初,哈尔滨人均住房面积仅有3.1平方米,这一数字甚至比建国初期的人均住房水平还要低,到了1985年,人均住房面积也只有4平方米,3代9口住8平方米房子的案例在当时的道外也有出现。1981年至1986年间,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局根据国家要求,开始了建国以来第一次全面系统进行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提出的远景目标是到2000年,城市人口250万,建设用地250平方公里。1984年规划完成,1986年哈市总体规划得到国务院批复。其中住宅规划的原则确定为: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相结合,以新区建设为主,同时强调老城区改造要统一开发,成街成片改造,坚决杜绝见缝插针式住宅建设。尽管住宅规划原则定了,但在实施中因为地方经济相对落后、住房土地资源奇缺,使得见缝插针式的住宅还是雨后春笋一样层出不穷,城市建筑密度越发显得拥挤不堪。
“就地安置”住上房
遵循既定住宅规划原则,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成了上世纪80年代哈市政府的主要工作之一,规划部门也将老城棚户区改造列为工作重点,先后参与改造了道里区经纬街与友谊路附近的三十六棚和新阳路两侧的安字片,南岗过去被称为落马湖的新发小区,道外十六道街圈楼和景阳街与大新街附近的危房,至此,拉开了老城区危房改造的新阶段。当时的开发原则是:原地改造,动迁居民就地安置。同时,也借助了原有棚户危房便利的交通和市政设施等。规划部门实地踏查之后制定的小区住宅规划方案,也力求符合住宅区规划的相关要求。当时两楼之间的距离确定为南向楼房高度的1.5倍,有力地保证了日照间距。
当时的老区改造开发者也多为政府下属企业,采取的办法是在原有居民就地安置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多盖住房出售,这部分卖掉的房屋就成了政府投入之后改造资金的主要来源。现在看当时的棚户改造,客观上解决了让居住困难市民有房住的迫切问题,但旧区改造也不尽合理,在建筑密度、容积率、高度以及配套设施上都不甚理想。比如,按照国家规定,多层住宅只能建到6层,高于6层应设电梯,但哈市当时的多层安居工程大多建到了7层和8层,绿化等配套设施更是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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