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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元买来的商铺,却被别人租出去五六年,作为真正业主的自己却至今一分钱租金都收不到!拿着法院的判决也只能“眼白白”看着别人收自己商铺的租金,这样不可思议的怪事,发生在市民严先生身上。
近日,本报记者接到市民严先生报料,称自己在1999年就已买下的富都商贸大厦裙楼商铺,因为项目烂尾迟迟收不了楼。可该大厦裙楼早在五六年前就被开发商整体转包给某公司,包装成新陶街电器城对外招商。严先生当初买下的243平方米商铺,如今被间隔成十几间小铺出租,平均月租金达300元/平方米。商铺营业至今已有五六年,租金至少也有五百多万元,但业主严先生却一直未拿到一分钱。要求收回自家商铺的官司,严先生打了七八年了,但时至今日,法院等有关机构能给予严先生的答复仍只是一纸富都商贸大厦“未竣工不能收楼”的说辞,这个白让别人收租的事实,看来还要继续下去。
事由经营多年业主未获准收楼

据严先生介绍,1999年,为抵还500万元工程资借款,富都商贸大厦的发展商广州市富都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将该裙楼002号商铺抵给严先生,后来,双方签订合约,将500万元资金作为002号商铺购房款。2000年10月,该大厦在主体工程完工情况下全面停工,因此一直未能通过竣工验收。随后,严先生和富都房地产就商铺产权问题打起了官司。2001年7月,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判决,该商铺产权归严先生所有。2002年初,越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向广州市房管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为严先生办理了该商铺的产权转移手续,并在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了登记备案。也就是说,从法律程序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裁定上看,富都商贸大厦裙楼首层原编号为“002商铺”的物业,早已从2002年初开始,就成为严先生所有的物业。
因为大厦烂了尾,严先生一直没能收到发展商的收楼通知。可令人奇怪的是,2002年富都商贸大厦裙楼被包装为新陶街电器城对外招商了,严先生的首层002号商铺同时被租出。严先生想找发展商理论,却已人去楼空,找承租方说理,却被答复该商铺是从发展商处包租下来的,因为物业没盖好,还属“临时商铺”,不能算“交楼投入使用”,严先生还没能收楼。因此,这商铺的租金根本不属于严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