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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地交(告)字[2007]第56号
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9号《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的规定,经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本中心招标出让下列国有商住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地块概况
出让地块招标编号为ZJB2007-1号、规划编号为JBN-06-04号,位于惠州市江北6号小区,东面为会展中心、南面为文昌一路、西面为体育路、北面为科技馆和博物馆。总用地面积为127186m2,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21026m2,土地用途为商业、写字楼及公寓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商业、写字楼用地40年、公寓用地70年。 地块详细规划指标见附表。
二、本次招标为有底价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标人。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三、中标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地出让的总地价款。中标人除了缴交该宗地出让地价款外,还须缴交契税、土地管理费、交易服务费、土地评估费、公告牌费、测绘及出图费、规划条件设计费、公告费、土地登记费及开发建设中应缴交的有关税费。
四、中标人所交投标保证金抵缴地价款,成交地价款余款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付清。
五、招标地块按现状出让,该地块上现有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尚未清拆,土地须待政府清拆完毕后交付使用。
六、符合本条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该地块的投标竞买。可以独立竞投,也可以联合竞投。以自然人名义竞投、联合竞投的以及非本市注册登记的企业竞投的,中标人须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项目开发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申办土地登记手续。
项目公司的股东必须皆为投标人,若项目公司有非投标人股东,应按财政部门的规定缴交契税。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缴交投标保证金2亿元人民币; 2、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6亿元人民币资金证明;由不同银行(或同一银行不同账号)开具的多张存款资金证明,其相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小时。 3、拖欠政府地价款的单位不得参与竞投。
七、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市规划建设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PB20070159)进行规划设计。
中标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若要提高容积率等规划指标,需报经国土管理部门及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容积率提高10%以内(含10%)且批准日期离取得地块日期(即投标成交日)在一年内的,按招标出让的平均楼面地价补交提高容积率部分相应增加建筑面积的地价;一年以上的,按现时评估计算的楼面地价补交提高容积率部分相应增加的建筑面积的地价。若经批准容积率提高超过10%以上的部分,按上述标准的2倍补交地价;申请提高容积率超过20%以上的,原则上不予批准。
该宗地建筑物的地下室如为停车或公共使用功能可不计入容积率指标,若为商业性使用功能需计入容积率指标,因此而提高容积率必须按上述规定补交地价。
八、该地块动工时间为土地交付之日起180日内,竣工时间为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用地者必须在动工时限内进行实质性建设(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九、投标地点:惠州市下埔路20号国土大楼二楼交易大厅。投标时间为 2008年1月21日9时至2008年1月21日10时,开标时间为2008年1月21日10时,现场开标,请投标人准时参加。
十、有意竞投者可于2007年12月26日起到本中心购买招标出让文件,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18日16时。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有效文件,以取得投标资格:
1.投标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缴交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核对原件); 4.银行资金证明(原件);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相关文件。
十一、2008年1月7日上午9时30分在本中心交易大厅举行招标答疑会,对本次招标的有关事项进行解答并组织投标人现场参观招标地块。
十二、本次招标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
本中心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下埔路20号
联系人:汪树新、张小丽
查询电话:(0752)2167319 2167317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发布
惠州国土资源网:
http://land.huizhou.gov.cn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china.com
惠州市土地交易中心
2007年12月21日(编辑:苏苏) >>浏览更多房地产热点新闻,了解更多楼盘资料,请点击进入焦点房地产网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