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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到2007年6月,在深圳房价节节攀升的浪潮中,李金东在房子来回倒卖中与房价一起疯狂。而今浪潮退去,他成为裸泳者,被深套而猝死,昔日手握67套房的他住进了每月300元的农民房。(《华夏时报》7月6日)
“活该,这是炒房的报应”,网络上,类似的“咒骂”不绝于耳。然而,他们虽然可恶至极,但显然是受到了不健全的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引诱”,最终迈向了裸泳深渊。
很自然,我们联想到了“许霆案”,如果许霆不是受到ATM机的不断“诱惑”,而是在阴差阳错地取出第一笔钱的时候就被提示或制止下面的贪图行为,他会走入犯罪的深渊吗?炒房者的破产也是如此,如果没有房地产泡沫接二连三的 “引诱”,没有房价在短时间内的突飞猛进,炒房者也不至于贪得无厌到购了20套,还想买50套房屋的地步。炒房者的贪欲是他们最终成为清贫一族的内因,而监管机制在相当长时间内的缺位和纵容是外因。
房市里的“许霆案”再一次告诉我们,在一个不断发展进步的社会里,一定要有良好的制度与之相适应,不是在“许霆案”发生后严厉地依法处置,而应在“许霆案”发生之前在制度和客观方面找原因,扬善祛恶。只有这样,房市里才不会再有 “许霆案”,社会其它方面也不会发生“许霆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