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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泉和空气“惹的祸”
正月十六的早晨,两位庐山的老朋友与记者一起前往莲花洞。
他们穿着旅游鞋,一副准备“跋涉”的模样。他们要步行到山脚下的莲花洞去。我问,下山要走多少里?答曰:18里,大约要走1个半小时。因时间有限,我们在牯岭喊了一辆出租车,沿着拥有“葱茏四百旋”之称的曲折山路,蜿蜒而下,穿越九江市区街道,进入城郊接合部的民居群落,到达庐山区莲花洞,其间路程为36公里,花去一个小时。
这个景区的全名是“庐山莲花洞森林公园”。两扇不大的栅栏铁门,路边竖有简易广告牌,景区门票10元。
一条山谷,间有溪流和乱石,薄雾氤氲,空气清醒。沿途几个人造景观,一为老君庙,二是上品阁,三是“茅草饭店”。竹子搭成,简陋之极,经风受雨已有时日,如今空无一人。
在一个名叫狗头石的拐角处,我见到两块石头。新竖的青色石碑上,标题是“狗头石租界案简介”,说的是民国初年,一法国人盗买狗头石附近土地,时值袁世凯称帝前后,“政局动荡”,段祺瑞“外交部自顾不暇”,九江当局与之“签约”。旁边一块浅褐色的石块,为当年“界石”。旅游指示牌上写着,这一带有天主教堂、天主医院、耶稣洞等“景观”。
20世纪初外人强权侵入的遗迹,21世纪初今人资本缔造的商业公园,都是围着这一份名曰龙潭河的山泉、这一份空气、这一份与尘世的“间离效果”而来的。如今的“乱建别墅事件”发生在此地,我以为,这些就是“自然”原因。
回到门口,见到“九江庐山莲花洞森林公园有限公司”陈总经理。陈总介绍,这森林公园是庐山垦殖场莲花洞林场出地,有限公司出钱,合资组建而成的。有限公司投资400万元人民币,如今每年的门票收入大致为40万元左右。我说,公园开张3年,收入120万元,投入还没有收回吧?陈总回答:40万元门票收入,也就是每年约有4万人左右到这里来,也算很可观了,“这里是九江市登山协会的基地,尤其是青少年登山来得特别多”。
我带的报道资料中,有“豪宅建在庐山国家森林公园内”一说,到实地看来,“国家”两字子虚乌有。只是“国家”两字一出,不由得读者联想,什么人的什么别墅,居然斗胆建到了领袖级人物居住过的房子旁边?
相隔潺潺溪流,公园大门对面就建有私人房屋。最前面的一栋,为两层楼,裸露的水泥墙面贴着大红对联。而后边些的5层楼房,从外墙剥落的涂料看,建成已有年头。介绍说,这是九江市里一照相业业主“招待用的房子”,他自己住的房子也在附近。再后面些,竹林和松树相间处,耸立着被各个媒体曝光的别墅“们”。别墅们的大门上,都贴着大红对联。
我说,这些房子,有的就盖到公园的大门里面了。陈总说:公园是旅游项目,经过立项、批准,可以建设,“但是,在这个区域里面,建造住宅绝对不允许”。我继续发问:绝对不准?回答:国家规定,绝对不准。
再问:现在这些居民房子不是都盖起来了吗?
再答:唉,都是泉水、空气惹的祸。
花26万住“茅屋”
不知什么时候,一位身着深蓝上衣的妇女来到身边。她终于开口:为什么拍我的房子?
她就是最靠近森林公园大门,裸露着水泥外墙那栋房子的女主人。刚才我端着相机的时候,她正在房子外边的空地上一遍遍地转圈“锻炼”。我说,到你的房子里去坐坐。
房子挺大,上下两层。卫生间里摆着滚筒洗衣机,卧室里有张双人床。屋子里很冷,她拿来小凳子,我与她坐在门口屋檐下说话。我说,我要做点记录,麻烦找几张纸。她拿来一本红格的“九江市公安局交通大队稿纸”。
我是1998年来这里买的地,是第一个在这里买地的人。多少地?两亩。土地费花了一万七。这个房子盖得有多大?160平方米。盖这个房子一共花了多少钱?告诉你,26万,平整这地坪,花了4万元。
我来的时候(挥挥手),这里什么人都没有的。这个5层楼是没有的,森林公园也没有建呢。1998年九江发大洪水,看着邻居房子什么的,统统都被淹了,心里感到特别害怕,生怕自己什么时候也会碰上这样倒霉的事情。所以想到“里面”一点的地方来盖房子。
我51岁了,得了癌症,身上开过好几刀,这里安静,空气也好,就想在这里养病。
我是通过林场买的地,分场、总场,都有证明的。(我问,还缺什么证明不?)告诉你,除了土地证,啥证我都齐了。看起来,这个土地证是再出不来了。“所有盖房子的人的土地证,看起来都是出不来的了。”
我说,上面不让再建下去了,你26万元投进去,现在怎么办?
就是,我这个钱是一辈子的积蓄,我是“做商业的”(一边的朋友解说,她曾是九江一商厦的职工),我男人在研究所,是工程师。我们两个的积蓄不够,还借了钱的。当初我来的时候,这里是河滩,是碎石场,荒地。去年盖楼,现在不能再盖了。“我哪里不能买地盖房啊,我为什么非要到这里来盖房啊!房子也没有完全弄好,房顶还要花个3万,贴墙面还要四五万,我就一个卫生间,原来想慢慢搞。现在不让装修了,我也装修不起了,我现在变成傻瓜了,花26万,来住茅屋”(朋友解释,她不能再花冤枉钱装修了,搞个水泥两层楼,现在等于住茅草房)。
上个月,市里调查组来了,就站在我房子前面,说是中央都有批示。现在停下不让再搞了,我一辈子心血都在里头了,听说还要拆房子,那叫我们到哪里去住?
我又不是当官的,我家里也没有当官的,我是老百姓,我交了钱,有证明的,我没地方去了,我就住在这里。
我问她的姓名,她说,我姓周,名凤萍。
生活水源和污水排放
在九江市庐山区建造别墅的地点,共有三个:莲花洞、定慧寺和龙门洞。
离开莲花洞森林公园,我们去定慧寺。一条水泥的山间公路,直入峰峦深处。
一栋尚未完工,门窗木框也没有安上的别墅,出现了。一栋已经完工,门上贴有大红对联的别墅,出现了。从铁栏杆外望去,这家客厅墙上,挂有装饰用的“墨宝”。一家建有两栋外貌相同、灰色瓷砖贴面的两层楼,院落内建有游泳池的别墅,出现了。奇特的是,在山区公路旁建造别墅,有着路牌和门牌号码。这家有游泳池的别墅,是定慧路8号。
山间路名和门牌号码,给人一种此地的别墅建筑在规划中“延伸”的感觉。
一辆QQ轿车开来。这是一位别墅主人的座驾。
忽然间,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在“那边”响起来:你是干什么的?对于在住宅外墙边转来转去的陌生人,责问一声理所当然。何况,此地别墅在近期又是诸多媒体注目以至“怒斥”的焦点。
你是记者?我告诉你,这里的事情(将脸凑近,声音略有降低),就是现代的官场现形记。这是一张介于年轻和中年之间的脸,大致40岁左右的男主人语气急促,“一个月前就有人来看了”。我很想听这位男主人讲解什么是“现代官场现形记”,只是他没有继续这个话题。按照自己思路,他语速很快地说着话。
我是想着给九江做点好事的(用手指指地下)。我是江西的,是这里的人。我现在浙江做生意,在宁波也买了房子,花了100万(我插话,宁波100万的房子挺好的)。现在我回来,在市里开发区有项目,就想在这里盖个房子,自己住,
这个地皮,就20多万。我们兄弟两个,住这两栋别墅。盖房用多少钱?40多万。现在要拆,凭什么拆?我有合同的,上面盖了图章的。我要打官司,这些盖好图章的合同,就是我打官司的证据(我说,拆房子,你就有损失了)。我就打官司,要求赔偿我的损失。
现在宪法上已经写进去,要保护私有财产的。
就算要拆,怎么样,就四五十万,就是让我再干一年(原话如此,他好像要说的是,大不了白干一年)。那我就走,什么地方我不能投资,非要投到这个地方来?
从我准备采访庐山别墅这个题目开始,有个事情我一直“萦绕”在心。我问:在这个别墅,你用水的事情是怎么解决的?按常规,建房要“七通一平”,从资料上看,林场卖地为生,不会出资做这些公用设施铺设,而私人建房是各人自扫门前雪的。
男主人指着别墅前边的水渠,回答:你看,这山上下来的水,多么干净,完全可以喝。
我要的就是这个答案,我继续发问:那你的生活污水又是往哪里排放的?
回答者有些尴尬,用手指指同一条水渠:我们都弄好管道了的。
我看到,在人工挖掘过的水渠的壁上,有白色硬塑料管道的出口,上面有盖子。
这一户人家的取水和排污,如此这般“洁来污去”。在这别墅上方,山坡还建有他人的别墅,如果上边人家也这样取水和排污,那这位男主人使用的山水,还会是清洁的么?似大有怀疑的必要。同理,这栋别墅的下方,盖有他人的别墅,下边别墅的主人是否考虑过,上面下来的山水是否清洁的问题?也许,一切靠自然过滤?
靠山吃山。眼前情景,似乎靠山也有“拉”(拉屎拉尿的拉)山的便利。除去污水,还有固体生活垃圾,别墅主人们如何处理?用自己的小轿车拉下山去?在没有公用设施的此地,长期的污水蔓延和脏物堆放,别墅主人们面临的“前景”将会怎样?
如此这般,长此以往,这302平方公里属于自然保护区的庐山山脚,还会是一个山清水秀、风轻云淡的风景区吗?
卖地求生存,部门“利益分摊”?
下得山来,在浔庐村老乡家吃农家饭。对面房子门上贴着对联:出门顺意行好运,居家康宁乐平安;横批:吉星高照。
端着饭碗,与居民聊天。一蹲在房檐下的男性居民说:地没多少了,树不准砍了,到外边打个小工,“里里外外全部算上,一年收入也就四五千元”。他用手指向天空:“这个数字顶破天了!”以5000元年收入计,一个男子壮劳力一个月“薪水”,也就是400来元。
在其他媒体报道中,周凤萍的“茅屋”房子和她丈夫的姓名,也曾出现。说到这栋房子的手续,报道叙述:《城镇个人建造私有住宅申请表》上盖有莲花洞林场浔庐村、庐山综合垦殖场和庐山区房管局同意建房的公章。周凤萍说自己是第一个“买地”的,而在其他报道中也出现了“第一家建成房子并入住”的胡姓夫妇,男主人原是南昌制药厂工程师,已退休,目前夫妇两人退休金加起来不足1000元。他们盖房的钱“多是在美国读书的儿子从奖金学里省出来”的。关于“照相业业主”的房子,报道中说到,他“征地协议上有甲方莲花林场作为土地出让方的公章、庐山区土地管理局作为土地征用方的公章和庐山综合垦殖场作为签约方的公章,2002年2月5日,九江市契税征收管理所就已经出具了收到户主交纳契税的契税证。”
在报道中出现的“单位”,莲花林场是土地出让方,莲花林场的上级部门即庐山综合垦殖场,为签约方。人们将这程序称作“分场卖地,总场批准”。浔庐村,是与莲花林场“相依相靠”的村落名字。庐山区土地管理局、庐山区房管局、九江市契税征收管理所,均为当地政府相关职能的管理部门。
暂且不论建房者的官、商、市民、农民和在职、退休、健康、生病等等“生态”的区别,他们手中握有的是建房“协议”也好,还是“合同”也罢,只要都盖上了这些政府部门大红公章的,出了钱的他们都认为自己“获得了盖房的权力”。
庐山风景管理局给我的第三份文件是《江西省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按照新版《辞海》的解说:条例是“国家机关制定或批准的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之一”;“在中国,有些只规定某一类事项的法律称为‘条例’”。由是,关于庐山自然风景区的这份管理条例,就是管理庐山的法律。《管理条例》第三章“规划和建设”第十九条规定:“牯岭地区和其他景区,严禁新建私房,不得将公房出售给私人”。省人大的这条规定,“剥夺”了任何个人在庐山自然风景区内盖建私房的权力,这个话就是莲花洞森林公园陈总说的“在这里建住宅绝对不行”的出处。曾经当官有权的和现在还在掌权的人,不行;在外边经商发财的和在本地拥有投资项目的,也不行;官和商不行,市民和农民也不行;健康的人不行,生病的人也不行。
莲花林场“违法”卖地。面对电视台的镜头,莲花林场前任场长潘明银如是介绍:
1998年以后,整个林场的收入只剩下莲花洞森林公园很少的一部分门票收入和每年国家下拨的生态林补偿款,国家每亩地的补偿是5元钱,发到林场手中每亩只有3.5元,莲花林场总面积2.2万亩,这笔补偿款也就只有7万多元。而林场的职工有200多人,即使这7万多元全部用来发工资,每个人每个月能够分到手的也不到30元钱。
在莲花林场的工作人员看来,卖地成了他们唯一的选择。这十年当中,他们通过卖地挣了309万元,可即便如此,他们每个月能够领到的工资也不过才120元。
定慧路一别墅主人说,莲花洞森林公园与莲花林场签有合同,森林公园每年上交门票收入的20%给林场,“听说没有收回投资,所以一直没有交过”。吃饭时候,问起林场工人的收入,答复是:他们更苦些,因为多少算有份工资,出去打工什么的,不太自由。
面对法律,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明知其不能为而为之,莲花林场卖地的性质是违法的。自然,林场可以说自己是违心的违法,这个违法是为给100多个职工“发工资”。
《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七条规定:“本条例规定的处罚,发生在庐山山体范围内的由庐山管理局实施,发生在外围景区的由景区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实施。”对于在庐山自然风景区莲花洞等三个地域发生的乱建别墅事件,实施处罚的应该是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人民政府。
庐山朋友说道:庐山区莲花林场违法卖地,大致已有10年之久,如果说卖地是因为林场生存困难,那在这么长的时间里面,为什么既没有人“加强执政能力”来阻止卖地,而且也没有人“改善执政能力”为老百姓谋划生活出路?
在采访过程中,听到如是说法:总场和职能机构是不会“空手”让分场卖地的,总得收点手续费吧?按照书面语言,这就是资源寻租、利益分摊。
>>>>>>>点击进入下一页:庐山别墅:卖地求生存利益分摊 现代官场现形记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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